各会员单位: 为适应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,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,参照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 定》(市府令第240号)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经市场调查、专家论证,现对协会2017年7月18日发布的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标准》 ([2017]8号) 进行修订,已通过网络方式经协会第六届第二次理事会表决投票通过。现予印发《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》,作为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、概算、招标控制价和会员单位执业收费的参考依据,原标准同时作废。
抄报: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收费市场价格表 序号 | 咨 询 项 目 名 称 | 服务内容 | 计 费 基 数 | 市场价标准 | 备注 | 100万元以 内 | 101-500万 元 | 501-1000万 元 | 1001-5000 万元 | 5001万元-1 亿元 | 1亿元以上 | 1 | 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 |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 对项目投资估算,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 审核报告 | 估算价 | 1.3‰ | 1.1‰ | 0.9‰ | 0.7‰ | 0.5‰ | 0.4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2 | 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 | 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 量,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 | 概算价 | 2‰ | 1.8‰ | 1.6‰ | 1.3‰ | 1.2‰ | 1.1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3 | 工程控 制价的 编制或 审核 | 清单计价法 | (1)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 量清单 |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, 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 | 控制价(招标控制价、 支付控制价) | 3‰ | 2.5‰ | 2.4‰ | 2.2‰ | 2‰ | 1.8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(2)单独编制或审核控制 价(不含工程量清单) | 依据施工图、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工程量清单报价,出具工程报价书或 | 控制价(招标控制价、 支付控制价、投标报 | 1.8‰ | 1.6‰ | 1.4‰ | 1.2‰ | 0.9‰ | 0.8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定额计价法 | 编制或审核控制价 |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控制价, 出具工程控制价文件或审核报告 | 控制价(招标控制价、 支付控制价、投标报 | 3.5‰ | 3‰ | 2.8‰ | 2.7‰ | 2.4‰ | 2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4 | 工程结算的编制 | 依据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,出具工 程结算书 | 结算价 | 4.5‰ | 4‰ | 3.5‰ | 3.3‰ | 3‰ | 2.5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5 | 工程结算审核 | (1)基本收费 | 依据竣工资料、签证资料、工程结算 书等进行审核,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 | 送审结算价 | 2.8‰ | 2.5‰ | 2.2‰ | 1.6‰ | 1.3‰ | 1‰ | 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(2)效益收费 | |核减额|+|核增额| | 5% | 总收费=基本收费+效益收费 | 6 |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| 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 的造价咨询服务 | 概算价 | 12‰ | 11‰ | 10‰ | 9‰ | 8‰ | 7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;不包括驻 场人员费用 | 7 |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| 受委托进行鉴证 | 鉴证后标的额 | 12‰ | 10‰ | 8‰ | 7‰ | 6‰ | 5‰ | 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 | 受委托进行鉴证 | 争议差额 | 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(含1000万)按5%收取,1000万以上按4%收取 | 双方各有造价 | 8 |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| 依据施工图纸、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 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(或铁件)重 量,提供完整的钢筋(或铁件)重量 计算明细表、汇总表或审核报告 | 按实际钢筋使用量 | 12元/吨 |
| 9 | 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套驻场服务收费 |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配套驻场服 务收费 | 工时 |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:260元/人·工作小时;注册造价师或高 级职称的咨询人员:210元/人·工作小时;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:160 元/人·工作小时;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:120元/人·工作小时; |
| 10 |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 | 依据工程结算审定成果文件和财务资 料编制竣工决算 | 决算额 | 2‰ | 1.4‰ | 1.1‰ | 1‰ | 0.9‰ | 0.7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 11 |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专项审计 | 竣工决算项目中需对某项工程投资额 进行专业复核的 | 审核额 | 4.5‰ | 4‰ | 3.5‰ | 3.3‰ | 3‰ | 2.5‰ |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|
说明: 1.以上市场价参考标准为基准价格,上下浮动幅度为20%。 2.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3000元时,按3000元收取。 3.清单计价法委托编制或审核工程控制价,服务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的,按咨询项目第3项清单计价法(1)与(2)项收费标准之和进行收费。 4.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收费标准不含驻场人员的费用,不包括深圳市外项目驻场服务收费,如委托项目为深圳市外项目,委托双方另行商定驻场收费。如需单独派出造价人员提供其他工程造价咨询计时服务的,可按 第9项收费标准上浮20%后计取人员补贴,并按时计取相应的管理费、税费以及差旅食宿补贴等。 5.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内容不含投资估算、工程概算等工程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,不含竣工决算和项目后评估内容工作,如需委托项目决策、设计阶段造价控制、竣工决算、后评估工作内容,委托双 方另行商定服务费用。 6.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,均应计入取费基数。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,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。 7.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、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,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咨询项目第8项收费标准另行收费。 8.工程结算审核若不执行效益收费,则在每挡基本收费基础上各加2‰作为结算审核收费。 9.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参照表中第9项。
|